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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芬村农机合作社拉长富民产业链 |
2008-1-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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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拿2.6公顷土地入股,到手的红利是6500元;在社里当农机手再得工资七八千;闲暇时间做买卖,又净赚二三万,一年下来收入四五万不成问题。”汪清县罗子沟镇绥芬村农机合作社股民宫相淇掰着手指给记者算起“增收账”。如今在绥芬村,像宫相淇一样入社的股民还有380多人。绥芬村农机合作社编织起一条条致富的传送带,把农民的“钱袋子”撑得鼓鼓的。 绥芬村农机合作社成立于2006年,农民拿土地入股,本着“自愿入股,统一经营,利益共享,风险共担”的原则进行规模化经营,全程实行机械化作业。绥芬村农业机械化项目,现已纳入到省粮食生产全程农业机械化试点范围,每年可获得一定资金的支持。绥芬村农机合作社主任董玉德告诉记者:“目前,股民在社里入股的土地达380公顷,购入大小农业机械40台套。由于实现了农机化作业,380公顷土地从种到收只需6个人,大量的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,股民们把时间投入到做买卖及打工上,仅到当地油页岩矿当工人的就有200多人,每人每月平均从矿山挣工资2000多元,还有的股民当起农民经纪人,股民们致富的门路越来越广了,增收的渠道越来越多了,揣在兜里的票子越来越厚了。” 绥芬村是吉林省汪清县罗子沟镇最大的村,有人口2200人,耕地面积近1700公顷,人均拥有耕地0.77公顷,土地平整,80%以上的土地适宜机械化作业。绥芬村农机合作社的诞生,给村民带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天地。2006年入股土地每公顷分红利2050元,2007年入股土地每公顷分红利将超过2500元,原先持观望态度的农民现在纷纷要求入股。 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,改变了传统的农耕方式,把广大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,成为转移农村劳动力的有效途径。绥芬村成立农机合作社,在不改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,通过农机化的带动作用,实现了土地规模化经营和农村劳动力大转移,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多渠道增收,有很好的借鉴作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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